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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[七零] 第124节(3/3)

别快。

她是真的谢方嫂和叶嫂,也是想着说如果能顺利刊登上杂志,能够为二人带来些什么。

给新杂志第一次投稿,总是要多费些心思的,得摸清刊登在杂志上的稿内容和风格,猜测下负责选稿的编辑喜好。

加上有这样的意义在,周云梦愣是和当初写那篇以饶晓青为主角投给工人报的稿一样,改了两三稿。

当然她也不着自己,这几天照样该睡就睡,该吃就吃,该休息就休息,有灵有兴致的时候就写稿改稿。

临近中午,周云梦可算把三稿给定下来了。

她打算等待会林津平回来让他先看看,如果有哪些她没注意的地方需要修改,下午再来修。

毕竟是写队家属楼的故事,该谨慎还是得谨慎,免得回军区的时候检查不过关,或者投什么问题。

白写不说,还容易惹麻烦。

同样的她也得取个作者名,跟给方嫂和叶嫂取化名一个理。

哪怕回队里有人看到了,很快就能认是她写的文章,军区以外的人不知就行。

她把钢笔压在信纸上防止窗外风走,坐着歇了会就去厨房烧碗了。

很快林津平在饭堂打了饭菜回来,夫妻俩人边吃饭边聊天。

之后林津平厨房洗饭盒碗筷。

两人的餐其实很简单,就两个铝制饭盒,两对筷一个碗,又没有煮饭不用洗锅那些,三两下就全搞定了。

林津平一回房,周云梦就把写好的三稿递给他看:“这就是我之前和你说的,把咱家房宴的事写篇文章,现在差不多可以定稿了,你看一下。”

“好。”

林津平笑着接过,坐在书桌前看了起来。

文章并不长,大概一千字左右,通篇把房宴的事写得细致有趣,好像那时的画面就浮现在前,有他知的也有他不知的。

比如说那天下午他没回家之前,方嫂、叶嫂还有小梦在厨房里忙活了什么,忙活了多久。

林津平之前是看过小梦写的文章的。

他记得是在自己婚后第一次回家的时候,从娘的中知小梦变化很大,那会其实也是他第一次了解自己的妻

她会写文章能赚稿费,还给娘了棉袄。

爹拉着他回主屋里,把珍藏的两份报纸拿给他看。

还很得意自豪说等以后可以把老三媳妇会写文章的事说去时,要把这两份报纸拿给所有人看。

那是一份市农村报,一份省周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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